异议期缩至 2 个月!新《商标法》第三十六条,企业必须读懂的维权窗口期
发布时间:2026-08-10 来源:宁夏商标注册 宁夏版权登记 宁夏商标交易平台 宁夏特产商标 宁夏八骏奔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宁夏商标注册 宁夏版权登记 宁夏商标交易平台 宁夏特产商标 宁夏八骏奔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点击:6次
新修订《商标法》第三十六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二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七条至第十九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可以向国务院商标管理部门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这一条是本次修法程序层面非常关键的改动,不只是简单把异议期从 3 个月压缩为 2 个月,同时重新划分了异议主体与法律依据的对应关系,很多企业还没有意识到,未来商标抢注、傍名牌的维权时间会被直接收紧。
过去旧法框架下,初审公告给予 90 天异议准备期;新法落地后,窗口期变为 60 天,并且属于除斥期间,不存在延期、补期,一旦超期,就不能再走异议程序,只能等待对方注册成功之后,启动商标无效宣告来维权。
法条把异议理由拆成两大阵营,边界非常清晰。
第一类,仅限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才能提异议(相对理由),对应法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通俗讲,这一类是损害特定主体私权利的情形:包括商标相同近似冲突、驰名商标保护、代理人抢注、在先使用有一定影响商标、著作权、外观专利等在先民事权利。不是利害关系人的普通社会公众,不能拿这几条去提异议。简单理解:别人抢了你的品牌,只有你或者利益相关方,才有资格站出来阻拦注册。
第二类,任何人都可以提出异议(绝对理由),对应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七条至第十九条、第二十五条。主要是标志本身违反禁止性规定:有害公序良俗、地理标志误导、欺骗性标志、不以使用为目的囤积注册、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申请注册。这一类关乎公共秩序,不要求异议人存在切身利害关系,任何单位个人均可监督提出异议。
实务层面,这条法条会带来两个完全相反的影响。
对商标申请人:注册流程整体提速,没有异议的商标,能够更早拿到注册证;同时,恶意投机异议的操作空间被压缩,部分以拖延他人拿证为目的的批量恶意异议,筹备时间变少,会得到一定遏制。
对品牌权利人,压力明显变大。以往不少企业按月度、季度做商标公告检索,现在 60 天内,要完成 “发现冲突商标‑内部评估风险‑固定证据‑撰写异议文书‑完成提交” 全套动作。如果还沿用过去慢悠悠的监测节奏,很容易错过窗口期。一旦错过异议,后续走无效宣告,不仅维权周期拉长,举证标准更高,还要承担更高的时间与经济成本。
现实业务里经常遇到这样的场景:企业发现同行抢注自家字号、图形,等内部走完审批,再找代理机构,时间已经所剩无几。新法生效后,这类风险会被放大。不是等到看到抢注公告才临时救火,常态化商标监测已经从 “加分项” 变成企业品牌管理的 “必需品”。
很多客户会问:错过 2 个月异议期,商标已经注册下来,是不是就完全没有办法?
并不是。第三十六条也给出闭环路径:异议窗口期届满商标核准注册之后,利害关系人还可以依据对应法条,提起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程序进行事后救济。但事后救济的难度远高于异议阶段,异议是在商标尚未确权时拦截;无效是挑战一份已经生效的商标注册证,对证据链完整度、文书说理要求更高。
落到企业实操层面,可以梳理三点行动提示:
1、调整商标监测节奏。新版法律实施之后,至少按月筛查初审公告,重点监控字号、核心品牌名称、产品相关类别,不要等季度汇总再处理。
2、提前储备基础证据。品牌的使用证据、版权登记、合作往来文件,日常做好归档,不要等到异议临期才临时到处搜集材料。
3、区分维权路径。遇到抢注先判断属于相对理由还是绝对理由,确认自身是否属于利害关系主体,不要盲目提交异议,避免因主体不适格直接不予受理。
总而言之,第三十六条不只是缩短一个时间数字,它在提速确权效率的同时,把风险识别、证据储备的责任更多交到企业手上。品牌保护,正在从出事之后再维权,转向公告阶段就前置拦截。
作者:八骏奔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