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工商执法人员调查,此3家加油站未经中石化集团公司授权许可,擅自在加油站罩棚、品牌柱、加油机等设施变造、仿造使用中石化集团公司“朝阳”、“易捷”等标识,更有甚者直接使用中石化“满天星”商标,极易给消费者造成混淆,构成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不仅损害了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严重扰乱了辖区成品油市场的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工商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拆除侵权标识,并依法处以罚款共计18000元。
商标是用来区别一个经营者的品牌或服务和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的标记,凝聚着企业的智慧和劳动,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商标专用权受国家法律保护。百里杜鹃管理区工商分局借此警示经营者,生产经营要规范,注册商标使用要合法,切勿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商品要提高法律意识,切勿上当受骗,消费者如发现侵权假冒现象,可拨打电话12315进行举报。